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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元宇宙”不一定是机遇 更可能是骗局

不法分子打着“元宇宙”投资项目的旗号,宣称“躺赚”“投资短、收益高”,诱导公众购买投资,致使投资者跌入陷阱、遭受损失。近日,渝北警方通过梳理两起关于投资虚拟字画、藏品的案件,帮助大家识破骗局

不法分子打着“元宇宙”投资项目的旗号,宣称“躺赚”“投资短、收益高”,诱导公众购买投资,致使投资者跌入陷阱、遭受损失。近日,渝北警方通过梳理两起关于投资虚拟字画、藏品的案件,帮助大家识破骗局。

日前,市民陈某通过在“某某数藏”网页上注册账户,购买该公司发行的动漫人物画像等数字藏品。

该公司负责人称,拍下的数字藏品可以转卖给其他人赚取差价,也可长期持有该数字藏品,公司将赠送礼品或回购。

陈某见利润可观,随即按操作陆续投入4000余元,之后发现自己持有的数字藏品无人购买,该公司也未履行承诺进行回购,相关负责人也随即失联,共计损失4000余元。

无独有偶,前不久市民蒋某也在网友的推荐下接触了某元宇宙概念商城,网友告知其可在网站内购买虚拟画作进行交易,低价买入高价抛出,操作简单利润可观。

蒋某心动不已,在网站抢购了数幅虚拟画作,同时计划将其转卖。然而,蒋某所购买的藏品始终无人购买,该公司也出现平台暴雷,蒋某共计损失16万元。

民警介绍,在上述案件中,“平台公司”利用门槛低、监管宽松、投入小等便利条件,结合当下时新的“元宇宙”概念,将“动漫人物”“山水风景”“历史人物”等数字产品作为噱头,推高价格从中获利。这类“平台公司”一般不具备抵御市场行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能力,也不具备兑现产品推广过程中的承诺的能力。

渝北警方提醒:目前,受制于技术、产业和商业模式的不成熟,元宇宙仍处于发展初期。但以元宇宙为噱头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始凸显,涉及数字藏品、教育培训、网络游戏、消费返利、虚拟货币等领域,且都是和虚拟货币进行对接。我国明令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此类投资存在较大金融风险,希望广大群众提高防范识别风险的意识和能力,谨防上当受骗。

重庆日报客户端周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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